按照株洲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请春季批次通过高中(中职)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2)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查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邮寄方式领证
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证的,我们将于2020年8月5日通过邮政速递货到付款的方式寄出到各申请人填报的邮寄地址,请注意查收。
二、自取方式领证
申请人选择自取方式领证的,请按下列要求前来领证。未能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领证的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3122336735)领证。
(一)领取时间
2020年8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株洲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大厅。
(三)领取要求
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人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参考附件1模版)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三、特别提醒
1.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不得涂改、损毁。
2.申请人应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731-22663735。
附件下载(见原文链接):
附件1:委托书模板
附件2:2020年株洲市春季批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
株洲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107/c5402/20200731/i1570752.html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进入教师资格微信学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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