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公办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
1.准备工作时间:2020年10月9日前(各校、公办园召开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布置会议,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安排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自行排查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有无错误)
2.注册范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未参加过首次注册的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
3.经费保障:定期注册工作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计划
(一)注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
2.各校(园)初审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
3.县级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4.市级复核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底前:
5.省级终审时间:2020年12月。
(二)确认点注册计划安排
1.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报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
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根据本校确认安排和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
各校(园)确认点原则上设置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本校今年应参加注册教师进行现场确认,确保本校(园)应参加注册教师全部按时申报注册;对申请人的网报数据进行审核和更正,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并上报县教体局行政审批股审核。
三、县级初审工作安排及教师须提交的材料
(一)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二)初审地点: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无差别34号教体局窗口。
(三)初审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二份;
2.申报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有关情况证明》
5.教师聘用合同;
6.学校(园)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情况登记表;
7.老教师注册看近两年的学分,每学年至少2学分;新教师入职试用期满一年的看近一年的学分,不少于2学分,学校后台系统打印出来做佐证。
8.《2020年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名单》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签盖印章,并按1-7序号排放,材料8和本校(园)每位参加注册教师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其中一份汇总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项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及时安排确认点、管理人员、场地设备。各确认点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人员可设2人(1男1女),原则上为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管理员,且是精通计算机的年轻教师。
(二)政策规定。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要求执行,其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第六条增加第(六)款: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
注册工作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和上报县教体局行政审批股,联系人:杨文娇;邮箱:183420910@qq.com;联系电话:0792-7761879。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699/xxgk/bmxxgk/jytyj/tzgg/202009/t20200922_4575752.html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进入教师资格微信学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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