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就2023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及测试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本次报名的社会人员条件为:1.衡水市户籍人员(含县市区);2.外地户籍人员需持有衡水市居民居住证或在衡水市工作证明。不符合条件者不接收报名。
本次不接收在校学生报名(市直大中专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根据学校安排在学校报名测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报名完成后需参加现场培训。
(三)报名缴费
报名地点设在衡水学院东校区(和平路1088号)1号教学楼,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尺寸为390*567的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底色要求白色,报名当天以附件形式发送490321067@qq.com邮箱),现场交纳报名费50元(现金,请提前准备好)。
(四)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第一场测试上午8点开始,其他场次报名当天现场培训时告知。考试地点设在衡水学院西校区(东校区西邻。前进街,人民路--和平西路中间段路西)13号楼3楼;领取准考证时间为测试当天进入考场前。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
二、其他事宜
(一)成绩查询。普通话等级证书正常出证时间为90个工作日。测试2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成绩,查询方式: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link.233.com/26459)——个人办事——证件办理——普通话成绩查询/普通话证书查询。普通话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河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发放。
(二)证书发放。本次测试的证书全部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发放,付费方式为到付,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须提前在报名时上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收件地址和联系人电话。(为避免交叉使用,考生请自备笔)。请考生务必填写正确地址和有效的通讯方式,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遗失、破损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测试未委托任何报名、培训、测试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
三、各县市区职教中心、市属大中专院校测试安排
各县市区职教中心、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县市区语委办或市属学校统一组织。
咨询电话:0318—6905500(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0318—2683986(市语委办)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3年2月3日
原标题: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36316/art/2023/2/3/art_7177_463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