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自取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认定时选择证书自取的人员,于2023年8月10日至8月11日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1.小学学段:8月10日9:00-12:00;
2.幼儿园学段:8月10日15:00-17:30;
3.高中学段:8月11日9:00-12:00;
4.初中、中职学段:8月11日15:00-17:30。
自取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8楼802室。
(二)邮寄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认定时选择证书邮寄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统一由中国邮政快递寄出,邮寄费用到付。
邮政联系人:见原文链接
二、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2.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所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需要代领证书的,需填写委托书(见附件1),由受委托人携带:1.委托书原件;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领取。
4.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一时间前来领取。
延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609/xw/gggs/1688865158891331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