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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安康教师资格新冠疫情防控管理通知

来源: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03-05 09:24:00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作如下通知:

1.考生须自2021年2月27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提前申领并及时更新“陕西健康码”状态

2.考生应避免考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考生若在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健康码非绿色,或属于从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返陕的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抵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考生应提前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进入考点须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签署健康状况声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和《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915——3211736。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日

注:

1.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2.“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发烧、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

原标题: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强化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6030/Content-2229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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