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于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我市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点设置:
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自流井区塘坎上小学。
非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厚德楼(原四川理工学院汇南校区厚德楼,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二、准考证打印及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如下:
考生于考试前一周(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13407/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813-8125708。
三、请各位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0.5毫米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熟悉考点,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每堂开考15分钟后将被禁止进入考场。考生每堂考试必须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离场。
四、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详见《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通告》。
五、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每场考试考前将采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入场进行安检,考生要积极配合,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序接受安检,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和禁带物品,且须自行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对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按规定必须经安检合格后的考生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违禁材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将予以处罚,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如有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原标题:自贡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通告
原文链接:http://www.sczgzb.com/News/858af5415e344be3a3bfb52312912e6a.html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于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我市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点设置:
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自流井区塘坎上小学。
非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厚德楼(原四川理工学院汇南校区厚德楼,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二、准考证打印及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如下:
考生于考试前一周(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13407/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813-8125708。
三、请各位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0.5毫米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熟悉考点,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每堂开考15分钟后将被禁止进入考场。考生每堂考试必须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离场。
四、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详见《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通告》。
五、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每场考试考前将采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入场进行安检,考生要积极配合,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序接受安检,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和禁带物品,且须自行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对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按规定必须经安检合格后的考生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违禁材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将予以处罚,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如有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原标题:自贡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通告
原文链接:http://www.sczgzb.com/News/858af5415e344be3a3bfb52312912e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