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方法:是指为顺利开展管理活动、实现管理目标的手段和措施。
学校管理方法从层次上分为:学校管理哲学、一般方法、具体方法。
行政方法:是指学校管理者依照组织系统。运用行政命令对被管理对象实施管理方法。
行政方法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方法,其实质是以学校组织中的行政关系为手段实施管理。
行政方法的特点:权威性、强制性、直线性。
法规方法:是指学校管理者运用国家机关指定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有关驾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的方法。
法律方法包括法律、法令、条例、规定、规划、决议、命令等。
法律方法在学校管理的运用有两方面:指定学校规章和依法治校,这两方面相辅组成,缺一不可。
法律方法的特点: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
经济方法:是指学校管理者运用工资、奖金等经济手段或措施进行管理的方法。
经济方法的手段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薪、待遇、实物、罚款以及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等等。
经济方法的特点:利益性、公平性、即效性。
教育方法:是指学校管理老通过说服教育、启发觉悟使受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的方法。
教育方法是实施各种管理方法的先导,它为人们的工作行为提供了思想基础。
学校管理体制:是指学校内部实行领导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它规定了学校领导和管理力量的地位、作用、职权范围、彼此关系,规定了组织机构。
校长负责制:是指学校工作有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起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校内领导体制。
校长负责制度:是指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其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校内领导体制。
校长负责制的制约机智是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学校组织机构系统:是指为了实现管理目标的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有机组合,是将学校的职位任务、人员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去来的完善的结构体系。
教育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会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教育法律的活动。
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规体系,
《教育法》:即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其本法律准则,被称为"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的"母法",1995年3月18日由8届人大3次会议通过的《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确立了我国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
《教育法》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由国家授权或批准的,有实施教育考试机构承办的一种考试制度。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教育法》:第五十三条对教育投入的体制做了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师法》:(简称《教育法》)于1993年10月31日届入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日起,实行。
教师聘任制:是学校与教师在道德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下,签定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一种制度,它是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而进行的教师任用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即德、能、勤、绩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当免收学费,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校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事实义务教育的阶段与步骤: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可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教育评价:是运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对教育活动的价值作出平定的活动。
教育评价:就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采取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教育工作中的活动、人员、管理和条件的状态和成效,进行质和量的价值判断。根据教育评价的对象范围可将教育评价分为宏观教育评价、中观教育评价和微观教育评价三种类型。
宏观教育评价是以教育的全领域为对象。
微观教育评价是以学生为对象。
根据教育评价的目的可将教育评价分为三种类型: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诊断性评价:是指某项工作开始前,某一决策出台前或评价活动前所进行的准备性评价。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评价对象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包括对评价对象的各种优势、优点和特殊性的识别,为制定符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各方面工作做准备。
形成性评价:是在学校工作方案、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的评价,是对照学校工作目标经常地检验学校工作状况和学生各方面发展水平关况而进行的评价,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工作过程中的状况,以便及时 调节器整工作的状态,因而,这种评价将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方案作出适当的调整。
总结性评价:是指在学校工作进行到一个阶段,或者说完成某一阶段性工作时进行的评价,其目的主要是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教育评价的价值取向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为社会发展服务,即社会本位思想;一种是为个人的生存和发燕尾服服务,即个人本位。
报考评价:是指对于评价对象的发展状态的评价,报考评价的特点是着重纵向比较,考察其历史情况,注意其发展的潜力和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就是对教育过程和结果的性质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侧重与事物的质的分析;定量分析就是对教育过程和结果从数量方面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侧重与事物的量的方面。
指标权重:是指表示每项评价指标在指标体系中所占的重要程度,并赋予相应的值,这个数值叫做对应指标的权数,或叫权重。
专家意见平均法让一些具有教育理论基础和教育实际经验的专家门,分别给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分配权数,然后求出各个指标所的权数的算术平均数,以这一平均数作为该指标的真正权数
通过观察法收集信息的方法:实验观察和自然观察
客观性试题的常见的形式有:是非题、选择题、填空题
统计分析法:如反映数据集中趋势的有平分数、众数、中位数:反映数据资料离散趋势的有标准差、方差、平均差等特征值。
相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中选取一个和若干个作为基准,然后把各个评价对象与基准进行比较,或者是用某种方法排比成顺序。
个体内差异评价的结论表示方式有数值和评语两种。纵向评价主要采用评语方式指出个体的有时和不足。纵向评价多采用数值方式来反映个体发展的趋势和进步程度。
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是德育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教育法》对教育投入规定了"两个提高""三个增长"的原则。 来源:考试大
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教师的重视,对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的社会地位,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