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词解释
1.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2.教学设计:在进行教学活动之前,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运用系统方法对参与教学活动的诸多要素所进行的一种分析和策略的过程。
3.课程论:研究学校课程设置体系和内容结构的理论。举凡关于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和安排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等均属于课程论研究的范围。
4.学校教育制度:是教育制度的主体,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的学校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彼此之间的关系。
4.[参考答案]
(1)教育法。
(2)部门教育法。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