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由我院负责全区非师范类人员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为配合2009年上半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09年1月中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3月份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为方便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本次培训、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西教师网上报名,网址:www.gxjs.com.cn,报名者在登陆广西教师网后,在教师管理栏内,点击“信息录入”,再点击“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名称、代码、密码、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即可提交,打印报名卡,本人持报名卡在规定的时间内(2009年1月10日)到培训点报到。
各市、县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名称:区教院 代码:0001 密码: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号码。考试大整理
各高校非师范应届生需要参加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的名称、代码及密码,我院将电话通知各校教务处或学生处,请各校负责人通知本校学生。
二、考试教材:进入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材
三、考试安排:
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的申请人员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14:30—16:30心理学。
教学方法论暂不列入本次培训和考试。
考试时,必须同时具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各学员在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否则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考试成绩将发到学员所在的考试点(即各教育局和学校)。考试大整理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核准的服务性收费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培训费:每科收125元。考试费:每科收50元。请学员根据所参加的项目确定交纳的总费用。
五、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者由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0771-5629207
电子邮箱:gxjsxgb@126.com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阎富常 刘彩霞
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