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厦门市教师考试将于本周末(1月10日)举行,大家经过长期的辛苦努力终于快要得到回报。考试大教师站在此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同时也给大家提出一些考前注意事项以提醒考生注意!
考试时间
教育学2010年1月10日上午8:30-11:00 心理学2010年1月10日下午2:00- 4:30
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自身疏忽入错考场或坐错位子,由此影响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应负相应责任。
考前试题冲刺
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学章节练习题及参考答案汇总
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成绩及合格证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可查询。考试大教师站(/teacher/)也会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发布供考生查询。
合格标准
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学科成绩均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合格证发放
考生成绩合格后,招生考试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和考试合格证发放给本人,请妥善保管。如遗失,请携带准考证到州、市招考办补办。
其他参考: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信息
(一)申请学历
1、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填报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于指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装入《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送达福州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并凭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人二寸免冠近照(黑白、彩色均可)2张。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张(自行贴好)。另外,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黑白、彩色均可)1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用信封袋装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的申请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或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填写)。
(4)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7)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份前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小学(儿童、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证书。
申请人倘若漏报有关材料,认定时认定机构不再通知补报,其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上述材料经认定机构确认后,原件退还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另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
(三)体检
参加体检者不需空腹,应在规定时间的当天上午8点前,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寸近照1张(黑白、彩色均可)、体检费到医院内大操场集中。
县(市)区教育局认定的对象,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考试科目与申请人所申报的任教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高、初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教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使用职业中专相应专业课教材,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3年级相应学科的教材,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使用幼儿园大班教师用书。考试办法: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考试成绩当场亮分,85分以上为优;85—70分为良;69—60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五)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领证通知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