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仅持续2天,截止时间12月10日16时,请抓紧时间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错过等明年4月。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报名完成后截止12月11日18: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1年12月11日18:00-12月19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
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照片要求
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照片文件应为JPG/JPEG格式。
③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④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⑤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⑥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⑦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无边框,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
⑧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国证件照直接进行比例压缩,须按规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照片切割时须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
⑨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⑩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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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5)2021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6)2021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下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下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7)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2月12日-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8天,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7674。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7674。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
1、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
1、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link.233.com/17674。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1年12月11日下午18: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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