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上半年青海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报名公告》得知,青海2023年教资面试报名时间4月14 日-17日17时,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到微信程序上传审核资料,提交时间4月14 日—17日17时,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8日17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 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 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根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3 年上半年教资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link.233.com/13407),在“考生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内须提交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青海省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操作指南》(点击下载>>),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录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若长时间处于“待审核”状态,请首先确认是否注册微信小程序并提交审核资料;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 513 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 300 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