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8日至14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仔细确认考点地址,合理安排考试期间的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按时进入候考室,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四、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进入考点后,除身份识别、试讲答辩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自觉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维护考试秩序。
五、考试期间,自驾车前往考点人数较多,易造成考点附近大面积交通堵塞,建议考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六、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6月14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面试报名网站查询。
原标题: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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