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14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特别提醒如下:
1.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考试时间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以准考证标明的“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的截止时间计,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请广大考生携带好证件原件。
3.考点已准备考试用笔,考生进入考点时,除必要的考试文具(如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外,其余物品(包括考生自带的笔、与学科相关的教学用具、手机、所有带收发功能的手表及其他电子智能设备等)都必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物品寄存(寄存处将进行全程监控)。物品寄存后,领取寄存牌和文件袋(供考生存放文具、证件用),然后进入候考室。
4.考生须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分批次进入考点。在入场后及考试时,考生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5.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6.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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