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考生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结果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今后,面试通过的考生国家不再统一制发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网上打印,在认定时提交给认定机构。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认定工作安排,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将于3月上旬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n)公布,各认定机构认定公告也将陆续公布,面试结果公布后,请通过考生及时关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及各认定机构网站,按认定机构认定公告要求及时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等,以免错过认定时间。
考试通过考生应按考试学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可选就读学校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其中市教育局负责高中、中职学段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认定工作。各认定机构网址及咨询电话,近期将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的《山东省 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公布。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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