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
各考生:
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环节,包括申请人网报、现场确认、体检、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等工作安排,3月15日以后敬请关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告http://link.233.com/19579/;或咨询当地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同时发布公告。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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