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师范学院、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六盘水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六盘水市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权限
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范围: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
权限:六盘水市教育局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的教师资格认定审批。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贵州省教师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面向在职教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申请人员范围。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2014年(含2014年)以前入学毕业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可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2.普通话等级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规定执行。
3.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的管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黔教语发〔2012〕263号)文件第十三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第三款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在黔工作和读书的在职教师、学生,原则上不得跨省、市报名参加测试,应由学校所在地的语委机构负责统一登记编号、组织测试。不按本条规定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接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查核实或重新认定,否则不予认可;第十八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对存在异议的证书,使用单位应立即将原件报送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查核实。
4.身体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
四、教师资格认定
(一)时间安排
为确保六盘水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和我市部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及时取得教师资格,我市分两批次开展此项工作,六盘水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和我市部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必须在第一批次完成认定工作。今年我市继续使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7月1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至24:00,其中,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段为3月20日至5月25日;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段为5月25日至7月10日;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六盘水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六盘水市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认定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发证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完成;认定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0日,发证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
注:如申请人急需使用教师资格证,请及时在第一批次办理,今年六盘水市教育局不再出具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任何证明。
(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1.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需贴上照片);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⑤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还要提交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⑦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大小像数:114x156,大小:20KB,必须与提供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必须清晰可辨;
⑧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各一份,在职人员(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供2017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现场确认点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审核人、审核时间;现场确认点在审核相关材料时,需对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相关栏目。
五、其他事宜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六盘水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综合服务窗口:0858-6807279
六盘水师范学院:0858-8600475
六枝特区教育局:0858-5317959
盘州市教育局:0858-3632522
水城县教育局:0858-6664746
钟山区教育局:0858-8227419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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