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暂住证或人事关系在四平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6、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三、网报时间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要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5月15日-30日。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0日-27日。2018年春季新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可在第二批次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按照《考试方案(试行)》规定,2014年(含2014年)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2、网上预审
申请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登录四平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预审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网址:http://link.233.com/26400/,提交预审材料流程请参考四平市教育信息网中 “关于教师资格证提交预审材料流程的相关说明”。提交预审材料时,体检表项可以选择容缺,其它项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版。
第一批次网报人员预审时间:6月15日-18日
第二批次网报人员预审时间:6月28日
3、体检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所有参加认定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如下:
第一批次网报人员体检时间:2018年6月9-10日(早7点-早9点)
第二批次网报人员体检时间:2018年6月30日(早7点-早9点)
地点:四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学信网查询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告有效期到2018年12月31日。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8)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小二寸照片(与网报一致)粘贴到学历认证报告单右下角。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
4、证书发放
认定机构向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具体发放时间见四平市教育信息网公告。
5、咨询电话:0434-3266190
五、相关政策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2014年(含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申请对应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种类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3、2015年(含2015年)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生如以本科学历申请教师资格,以本科入学时间为准。
4、自2015年起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