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汉中市教育局现将2017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参加了2018年元月6—7日、2018年5月19—20日面试且通过并笔试合格人员,以及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未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医院: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汉中市教育局指定的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凡是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地址在汉台区石马坡傥骆路十字(大蓝鹰加油站朝东150米)。
三、体检时间:
体检对象 | 体检时间 | 体检学段 | 预计人数 |
2018年1月6—7日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 6月4日—6月6日 | 小学学段 | 370 |
6月7日—6月8日 | 幼儿园 | 160 | |
6月11日—6月12日 | 中职、初中学段 | 180 | |
6月13日—6月14日 | 高中学段 | 280 | |
2018年5月19—20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 6月19日—6月20日 | 小学学段 | 280 |
6月21日—6月22日 | 幼儿园 | 220 | |
6月25日—6月25日 | 中职、初中学段 | 120 | |
6月26日—6月27日 | 高中学段 | 240 |
四、体检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当天上午7:50时,申报人员在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大厅门口集中,领取“体检表”。因为有抽血、B超等项目,请体检人员不吃早餐、不喝水。体检结束后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提供早餐(面包和牛奶)。
2.体检人员按照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收费标准以医院公示价格为准。
3.所有体检人员的体检报告由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统一收集整理后送汉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借用。
4.若申报人员对体检单科结论有异议,需要书面申请,由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委派专人陪同复查,复查费用由申请人员负担。
5.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应成立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督查,提前组织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体检规定,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检测执行统一标准。如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专家集体会诊讨论,进一步检查后由主检医师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应到汉中市教育局重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
五、认定安排:汉中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开启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现场提交认定材料的时间、方式等要求另行通知,请注意在汉中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1837)。
联系人:皇甫莉 0916—2626674
余少勇 0916--2217228
汉中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