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18年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二、现场确认地点
办公地点:萍乡市教育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具体地址:安源区凤凰街昭萍东路82号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10室(沃尔玛往北桥方向30米左右)
三、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材料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和面试试讲
1.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者,请于规定时间按通知要求在早晨7点半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见附件。
2.经现场确认审核和体检合格后,须参加面试试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相关事项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本人简历要从小学开始填写,不少于3行。申请者填写毕业学校、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与单位公章、学历证件等内容一致,填写规范全称,两份认定申请表均按要求贴好适合尺寸的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且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照片相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鉴定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时(特别是临时保存注册信息没有提交的),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3.详情请登录萍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25513/)查询。咨询电话:0799-6888137。萍乡市教师资格认定临时群号:187021884(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姓名)。
附件:2018年萍乡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系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安排
萍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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