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2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花山区教育局: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确认地点:花山区教育局(竹园路2号)基教办217室,联系电话:8886716。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其中有无犯罪一栏必须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加盖公章;
(3)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户口非本市的申请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的学校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籍成绩统计表)。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体检表上应明确填写“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张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除第1项材料和原件),请依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