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8〕30号)及《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古教人〔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宁德古田县2018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受理)、审核及健康体检等程序,决定给予符合认定条件的江芳等134位申请人员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7月8日。
1.领取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13日;
2.领取地点: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领取要求: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其中,个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未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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