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对我县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次认定网报202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刘月等193人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被认定审批通过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27日前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将审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上半年教体局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次认定审批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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