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临安区教育局组织,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临安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临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二)办公室咨询(也可电话咨询63721938或通过qq群149084531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日、20日上午7:30空腹,申请人至临安区中医院国医馆(锦北街道武肃街988号林水山居1幢南门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或备孕等)
4月27日、28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5:00),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至临安区教育局(武肃街1399号)二楼招生自考办大厅提交材料,提交材料的清单详见附件。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请具体咨询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5.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将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教育局(网址http://link.233.com/22811/col/col1413715/index.html)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5月22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临安教育网的通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申请人可加入临安区2019年教师资格qq群(群号:149084531)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临安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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