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范围: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4.康巴什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5.市内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11--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兴泰商务广场)T1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5。
二、现场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材料要求:申请人员自备档案袋,在A4纸上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申请学段、申请学科及材料名称,贴在档案袋上。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下面的材料顺序整理后将复印件装入档案袋。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体检合格证明
2019年5月27日-6月25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中医医院(旧楼一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将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证明交确认点。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三)6月28日将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2019年春季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证书领取通知,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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