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我区有关安排,现将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主要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佛山市顺德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不包含在读学生);
2.持有佛山市顺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
3.在佛山市顺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在佛山市顺德区居住或考试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6月18日—21日,6月24日—27日,
确认点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
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1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02、203室)。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
材料种类 | 序号 | 基本材料 | 备 注(需提供材料的对象) |
身份证明 | 1 | 身份证原件 | 所有内地申请人须提供 |
2 | 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 顺德区户籍人员提供 | |
3 | 顺德区居住证原件 | 非顺德区户籍人员提供 | |
4 | 学生证原件 | 顺德区内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原件。 | |
5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顺德区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 港澳台居民提供 | |
学历证明 | 6 |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鉴定证明原件 |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申请人须提供。 |
7 | 《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 持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 |
普通话等级证明 | 8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 普通话证书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申请人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如为广东省外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即使通过网上核验,也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取得证书期间在读证明(大学或研究生毕业证等)或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大学学习成绩单 | 9 | 在师范院校就读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10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
照片 | 11 | 彩色证件照片 | 所有考生提供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款、同底)。 |
职称 | 12 | 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供。 |
材料目录 | 13 |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表 | 所有考生下载《佛山市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附件1,并打印。 |
(三)体检安排。
请在现场审核时了解体检具体安排:只有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才统一安排体检(不接收个人自行体检结果),现场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不用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安排:
6月30日(星期天),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在上午7:30至上午9:30到达医院。
2.体检医院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原顺德区中医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请各位考生届时根据时间安排空腹前往参加体检。
3.体检表格需在附件中下载并双面打印,贴上与网上申报同款、同底的彩色照片,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
由于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很多新的变化,在顺德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请务必参看顺德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网址为:http://link.233.com/20183/jyj/?id=501。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7-22616493,罗老师; 0757-22667272,黎老师。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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