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实施办法》,松原市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 认定范围
松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条件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通过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并且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本市的中国公民。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19日。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27日。
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一)第一批时间: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24日。第二批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3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松原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电话0438-2113160,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759号。
(三)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3)吉林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比对不成功的,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11)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和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本通知解释权归松原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1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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