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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葫芦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9年6月2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杖子开发区教育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院发[2019] 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葫芦岛、居住在葫芦岛(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在葫芦岛(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中国公民,可在葫芦岛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考试条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参加省组织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和在国考实施前入学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在校考试合格。

(三)普通话条件: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第一次报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4月29日—5月20日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

(2)第二次报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6月18日—6月25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2019年春季国考面试成绩于6月18日公布。

(二)报名网址及选择事项: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 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葫芦岛市教育局(渤海船院应届师范生“认定机构”选择葫芦岛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渤海船院)。

国考合格人员“任教学科”选考试合格的学科。

非国考合格人员“任教学科”与毕业证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现场确认时间:(审核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1)第一次报名人员请按户籍所在地限定的日期(于5月24日—5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一楼(渤海船院应届师范毕业生在本学校确认)。

5月24日连山户籍申请人

5月25日龙港户籍申请人

5月26日南票户籍申请人

5月27日兴城户籍申请人及大学城应届毕业生

5月28日绥中户籍申请人

5月29日建昌户籍申请人

(2)第二次报名人员请按户籍所在地限定的日期(于6月25日—6月30日)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葫芦岛教育局一楼。

6月25日连山户籍申请人

6月26日龙港户籍申请人

6月27日南票户籍申请人

6月28日兴城户籍申请人及大学城应届毕业生

6月29日绥中户籍申请人

6月30日建昌户籍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证明)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业成绩单。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省考合格人员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面试合格证; 应、往届师范毕业生带学业成绩单。)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非师范类申请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加盖葫芦岛地区与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的公办实习学校的公章。申请人必须有在葫芦岛地区与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的公办学校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8) 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工整注明:姓名、任教学科)。

(9)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只填写自身资料项,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体检

申请人及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费用自理。

五、证书发放

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申请人按葫芦岛教育网通知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附件:

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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