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达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岳麓区(含高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岳麓区(含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岳麓区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查看《2019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link.233.com/25750/)。
三、申请步骤
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826,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为长沙市教育局。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为岳麓区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岳麓区(含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选择确认点“岳麓区教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任教学科。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到岳麓区教育局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请在11月6日前到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长沙泰和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如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体检不通过,体检医院会电话反馈给申请人。温馨提示:体检提前预约,请带好身份证和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同底照片。
(三)确认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特别提示: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政务服务的便利度,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好教师资格认定,从今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岳麓区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确认阶段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传资料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28369/portal/one-thing),完成网上确认。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办理地点“岳麓区”(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人可在11月11日-11月15日内发起补正程序,由申请人重新补齐材料提交,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一网通办平台上的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确认阶段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教师资格证办理结果。
2.申请人确认阶段无法网上确认的,可在11月11日-11月15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前往长沙市岳麓区政务中心20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需现场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9栋1楼(可乘长沙市内W107、W16、26快线、301区间、916、303、903、308、355路公交车到“岳麓区政府北”站下车。
3.为确保正常发证,请申请人按指定像素要求在网上提交个人一寸电子照片,以免打印不清晰。如照片质量不达要求,受理人将在网上发起补充正程序,请申请人重新上传。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11月18日-12月6日)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秋季认定工作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750/)进行公示,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岳麓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897/yljy)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28369/portal/one-thing)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长沙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岳麓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将一同邮寄(EMS)送达至申请人。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是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才可进入到确认阶段,否则无法认定。
2.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的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11月11日-15日现场办理)
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补发换发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截屏、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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