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天祝县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天祝县内的中国公民、驻天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认定。
二、网上报名
2020年5月19日8:00——2020年8月3日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
三、现场确认
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12日工作日期间8:30—18:00,其中: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工作日期间在天祝县政务中心(县体育馆)一楼综合窗口受理,2020年7月18日—2020年8月12日工作日期间在天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室受理。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户籍证明材料:(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3)驻天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2.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凡在天祝县教科局申请认定人员体检时在天祝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规定表格或天祝县政务服务网站下载。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网报信息正式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于现场确认截止15个工作日后在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
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省教育厅调整时间,天祝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将随之调整,具体安排请关注天祝县政务服务网站(http://link.233.com/26882/)或“天祝教育科技之窗”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935-3130313 联系人:蒋老师
附件下载>>>
天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4日
原标题: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UwiEQzTgyslMbIjjAGUL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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