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3号)和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2020〕-180)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四川省的中国公民。
(二)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考试合格证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上科目一致。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1.全省上半年统一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3.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
1. 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四川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为:宝兴县人民医院(地点:宝兴县两河口)。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5月20日—6月22日(工作日)
确认地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宝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宝兴县两河口第二行政中心四楼)确认。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或《四川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后,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领取。
五、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关注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5-6822657
特此公告
宝兴县教育局
2020年05月08日
原标题:宝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http://www.baoxing.gov.cn/gongkai/show/20200509090217-32410-0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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