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3号)及乐山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受理人员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犍为县的中国公民。
2.在犍为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
(二)受理资格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相关要求
(一)具备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其他要求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每天7:00-18:00(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过时不补报。
2.方法程序: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6月23日至7月9日(9:00-12:00,13: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确认地点:犍为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综合事项审批股11号窗口(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1号)。
3.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在网报时未完成网上系统自动验证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不能在网上查询的,须由毕业学校对毕业证书复印件进行验证并加盖鲜章。验证操作方法为:验证人审核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一致的则在复印件右下方手写:“此系原件复印,验证人***,*年*月*日”,并加盖验证单位公章。
职高、中专类学历查询网址: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网(中职网)http://link.233.com/27753;
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link.233.com/12515。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在网报时未完成网上系统自动验证的,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个人承诺书一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是按程序要求上传,上传照片必须为标准照)。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自行打印。
(7)各类中职(持中职学前教育或幼师毕业证的)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中专班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同时提供毕业学校举办该专业的备案表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8)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请裁剪好并在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必要时应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三)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
证书制作和颁发时间:8月20日前。请关注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见附件3)或者2020年上半年犍为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937522934)。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33-4229655,联系人:唐老师、周老师。为方便认定期间工作联系,请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加入2020年上半年犍为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937522934),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2020春+实名”。
(二)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受理机构是乐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33-2425843,联系人:傅老师,网址:http://link.233.com/18344)。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教师资格作为教师岗位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资格条件,务请我县各层次学校对教师所具资格进行认真清理,并通知未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及时办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犍为县人民政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http://link.233.com/22359/qwx/gsgg/202005/4a4b5b6baea8444892b3f04f3320b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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