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厅教师资格指导认定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3号精神,我省将于2020年5月11日至8月20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按我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荣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机构及认定种类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当达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将在QQ群通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0年6月30日到荣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以上内容请按顺序装入纸质档案袋内。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双面打印,只填写首页内容并贴好照片)。
7.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电话号码)。
(四)领取证书
认定通过后证书的领取时间地点请查看群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及时加入并关注“2020年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70312847,有关通知将从本群发出。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本通知公布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2020年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通知,如无调整即按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813-6201448。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rongzhou.gov.cn/gzgg/-/articles/11786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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