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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泸州市江阳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0-05-19 11:56:07

根据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区将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泸州市江阳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一)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市2020年春季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泸州市江阳区范围内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3.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为泸州市江阳区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6月23日—6月30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地址:江阳区星光路3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05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一式一份(现场确认通过后,关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的体检公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1.5吋,也叫小二寸,长4.5厘米、宽3厘米,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口本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现场确认时,会告知申请人其现场确认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认定的基本条件。最终是否认定,还需等体检结果和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后才能确定。

(三)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的公告为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定开展审核,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江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完整(认定结束后将按申请人网报时在通讯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寄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关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有关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link.233.com/12138/zwgk/jbxx/zwdt/gggs/content_6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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