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南充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西充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合格证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统一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期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闭其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26日。所有申请人员体检合格后,带上认定材料,到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公楼二楼督导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7月20日—8月10日。
四、认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申请者携带材料到相应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报。
我县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查。
我县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应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完成材料审查。
(二)体格检查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到西充县中医医院参加体检,并领回体检表。医院地址:西充县安汉大道北一段1号。联系电话:13890406119,联系人:周医生。
2.高中、中职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并领回体检表。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2293116;联系人:青医生,手机:18881768181。
体检注意事项:
⑴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0:30;
⑵体检前一晚晚饭后禁食空腹;
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两寸的照片;
⑷体检时在体检表上注明申报的专业。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6日带上以下材料到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二楼督导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审查材料阶段
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五)认定阶段
我局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我局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西充县教科体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以免错过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联系方式:0817—4227797,联系人:马老师。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8日
原标题: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http://link.233.com/10757/show/2020/05/08/92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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