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德阳市教育局2020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5月18日-5月29日(7:00—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2. 5月19日-6月1日(工作日)上午空腹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东电医院)进行体检。
3. 6月2日-6月10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洲广场旁)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请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⑥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⑦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听障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相关事宜请分别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0838)2514343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8)2537138
中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38)7205602
绵竹市教育局人事股 (0838)3217262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股 (0838)5350637
什邡市教育局人事股 (0838)8201220
罗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8)312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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