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实际,现就2020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形式
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了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
四、受理范围
(一)户籍在彭山行政区内的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国考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需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登陆眉山教育网。
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6月29日-7月1日上午9:30—11:30。
(二)现场确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审批股(403室)。
(三)现场确认个人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有效期内)。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在有效期内)。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附件1)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因有外地学生参与认定,无法跟踪确认犯罪记录,所有参加国考通过的人员都需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锦江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区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自我防护。
七、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申请人到彭山区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体检,川大锦江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彭山区人民医院体检。
八、收费
认定机构不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体格检查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进行收取。
联系电话:028-37632081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8日
原标题: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http://www.scps.gov.cn/info/1501/56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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