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04〕293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5〕387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3号)的工作部署,今年5月11至6月20日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进行2020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为了顺利开展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西昌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本次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认定权限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认定。若所需申请不是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认定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请自行与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老干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237328)。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西昌市的中国公民和在西昌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证明。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和在有效期内的对应层次及学科的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学历要求:幼儿园及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专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若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学历的学籍取得时间必须为2015年及以前且今年6月可取得《毕业证》;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学校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含师范专业类学校,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申请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学历专业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对应“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学科学习结束时间在2016年7月之前,且成绩合格;
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板书设计的能力。
4、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为二级甲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在民族地区使用民族语言教学者普通话水平可降一档)。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1、互联网申报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首次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试形式选择 “国家统一考试”,其余人员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③申请人认定所在地必须选择“凉山彝族自治州”,认定机构选择为“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④务必认真阅读网上须知和本通知;
⑤为统一档案格式,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采用中国教师资格网附加的网页打印模式;不采用手写模式。
2、体格检查
由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范围仍然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机构不组织大规模集中体检,凡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在指定时间范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需服从医院安排,待体检结果出来后,再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3、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且拿到体检合格结论后按指定时间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西昌市什字街57号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二楼人事师资培训股)进行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给出初审结论,材料不齐者不予初步审查,在现场确认终止日期前重新现场确认,过期不再进行初步审查。
4、资格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上述材料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5、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6、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做出认定记录。
四、申报材料内容
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现场确认点受理初审期限终止之日前向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以下有关基本材料(材料均用A4幅面纸张,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按顺序将上报材料整理好,不用装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直接受理未毕业的应届生,其材料须由学校教务处派专人统一办理)。所需审查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若《毕业证》未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若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进修期间合格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教学实习鉴定表》整套复印件(由应届毕业生学校教务处加盖鲜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此表空白模板见附件;请务必核实该表的联系电话栏,若因电话号码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医院不能及时通知本人进行项目复查造成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结果自行负责)。
7、近期一吋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该照片必须与网报照片为同底照片。
五、办理具体流程及日程安排
1、认定工作宣传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前。
2、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20日。
3、申请人员执《身份证》和《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到指定医院(西昌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时间从5月15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体检结论由指定医院出具,由申请人自行从指定医院带回。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初审阶段,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10日,其中:
①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为5月21日至26日;
②西昌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27日;
③四川省彝文学校应届毕业生28日;
④凉山民族师范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29日;
⑤西昌学院应届毕业生6月2日。
5、教师资格受理、认定阶段,时间为6月11日—15日,认定机构对初审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定工作。期间将其电子档案提交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作是否认定的结论。
6、《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阶段,时间为6月16日—30日,期间:
①下发认定结果通知;
②申请人在网上收到认定合格通知后凭《身份证》到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领取证书。
六、认定经费和收费
此次认定工作不收费,申请人员需交纳的经费有体检费,体检费由具体体检医院和物价局规定。
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l、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应向全社会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推动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申请教师资格,使教师队伍不断补充合格的新师资,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2、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3、凡有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学校需派专人协助毕业生办理好《教师资格证》,并负责相关证件的初审工作;凡发现毕业生一定规模造假情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请市公安局介入调查。
特此通知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二〇二〇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scxcedu.com/wzlist.aspx?typeid=2021&id=3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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