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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陇南徽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陇南徽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020-05-20 17:49:26

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根据有关规定,我县负责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共三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陇南市教育局,认定的相关事宜及要求请参照《陇南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或电话联系咨询。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徽县的中国公民。

2.驻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遵纪守法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健康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徽县人民医院。

(六)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0年5月20日-8月3日。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的选择:

网上申请在徽县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要选择“徽县教育局”。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承诺书内容及签名要清晰可见。

(二)体检

1.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持《陇南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在徽县人民医院自费进行教师资格体检,时间自行安排。

2.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必须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0年6月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幼儿园体检表需A4双面打印,小学及以上体检表需A3双面打印,下载地址:电脑登陆lnrsk002@163.com网易邮箱的文件中心下载,邮箱密码:12345678910,也可以从徽县教育局网址下载,网址:http://jiaoyu.gshxzf.gov.cn/,或直接到徽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索要表样。

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我县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5日-8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非工作日除外。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徽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提供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驻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陇南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陇南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3对折)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原件(当次有效,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章,检查结论处由医院出具结论。)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特别提示: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从今年起统一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2015年春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

(四)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后,微信关注公众号“徽县教育局”,拟认定人员公示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徽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可选择自取、代领等方式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委托家人代领的,可只提供户口簿(须能证明申请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归档保存,遗失不补。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中未涉及的事项及要求,参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和发布的公告执行。

(四)徽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点联系方式:

地点:徽县教育局人事股 (徽县城关镇金源广场徽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北侧)

联系电话:0939-7522879。

徽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原标题:徽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4VL-vKtGrnelK0ccZ4KV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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