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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衡阳珠晖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珠晖区教育局 2020-05-21 08:37:53

为保证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珠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衡阳市教育局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此3类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珠晖区行政区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

③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⑨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近照1张(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

注:以上材料中③④⑤⑦⑧项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春季批次:6月10日-6月24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826,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即衡阳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区(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6月10日- 6月24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珠晖区指定医院为珠晖区人民医院(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北路238号),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在医院前台领取,体检后将体检表放在医院前台即可。体检要求:①时间:体检时间:6月15日起到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止; ②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③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今年,因新冠疫情原因,为避免大家扎堆,防止聚集性传染。在珠晖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也可以自行选择到衡阳市内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请自行下载(请用A3纸张正反两面打印,详见附件一),在体检表上粘贴近期免冠照片、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现场确认时递交体检表原件。

3.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珠晖区粤汉街道安居里245号),乘坐181、118、137、132、149、131、177、125等路公交车到水果市场站下车步行即可。

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

4.专家审查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邮政速递或者现场领证方式领证。(1)邮政速递方式: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邮政速递送达,货到付款。(2)现场领证方式: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地点: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领证时间:初步定于7月底至8月初,具体颁发时间见QQ群(群号:1078704569)。联系电话:0734-8331813。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说明。

如需要补办教师资格证,须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三),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请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请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四),然后凭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于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

6.未尽事宜可加入QQ群,上班时间可咨询。

电话:0734-8331813

QQ群:珠晖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群号:107870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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