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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广西南宁武鸣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武鸣区人民政府 2020-05-26 14:00:49

各学区、城区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武鸣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武鸣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武鸣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武鸣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持南宁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地在南宁市武鸣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负责武鸣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时间、地址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2020年6月11日-7月2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方式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教卫生窗口(教育)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交通指引:武鸣区内乘坐107路公交车到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

3.现场确认办理方式

申请人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出现流动性交叉感染风险,申请人进入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取号后在指定的位置等候,不扎堆,不聚集。)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武鸣区体检指定医院:1.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2.南宁市武鸣区中医院。

在南宁市指定的以下医院体检也视为有效: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6.广西健康体检中心,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宁市桃源路35号)。

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2.不同认定范围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户籍在武鸣区的人员提供,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持有武鸣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提供,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提供,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4)人事关系证明。(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上交原件。)

3.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本通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体检医院自制的体检表不能作为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上交原件)

4.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标注其姓名、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考试合格证、体检表照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上交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历在系统中验证不成功的,需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系统中验证不成功的,需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7.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上交原件;身份证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在武鸣区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录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3101/)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

咨询电话:

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71-6224125黄老师

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0771-6214569 曾老师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101/yw/gggs/t4334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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