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广西区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及玉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玉林市户籍;
(二)持有玉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就读于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玉林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玉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7月20日。
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报名结束后并注意留言信息。
(二)体检。
1.体检地点: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分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578号),联系科室:六楼体检中心。
2.体检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20日上午。
(注: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
3.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4.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空腹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于6月22日至7月6日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递交认定部门;于7月7日至7月20日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员,如体检合格,医院将体检结果交由申请人本人直接递交到现场确认点;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会电话告知申请人本人,体检表不予以退还,由认定机构保存。
(三)现场确认。
需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基础上,及体检报告送达受理点后才接收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配合做好体检、现场认定时各单位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申请人员须科学佩戴口罩,扫码出入,测量体温,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
1.受理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5、7、17路公交可达)二楼社会事务综合41号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775-2689577。
2.受理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21日的工作日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现场受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市的已毕业人员或就读在市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在我市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驻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注:原则上应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如本人因事须委托别人代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需要亲笔签“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申请人签字,注明时间。
(四)认定结果处置
1.现场受理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在公布认定名单时公布领证时间和地点。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全国统考人员)申请材料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
相片编号:202007
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及学科:______________
需提交验证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户籍或居住证地址:______________
2.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表(原件1份);
3.身份证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证书名称: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请出示无法验证的证件原件。
1. 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______________
材料递交人:______________ 材料接收人:
时间: ______________
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
是否已网上或现场核验毕业证:______________ 时间:
原标题:玉林市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614/qtgklm/jyfw/jsgz/jszgrd/t5484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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