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证类
凡2020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申请教师资格条件,且申请人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 完善个人信息:
① 在“核验证书(含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核验有关证书信息;
② 如果核验不到有关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 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link.233.com/28563/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⑤“学位证书信息”,不需核验。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 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24日。到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 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勾选申报确认点认定机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3.网报结束时,要仔细阅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
(三)现场审核
1. 社会人员、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
①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工作时间;
② 现场确认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3楼3201办公室;
③ 联系电话:0797-8375125,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韩老师。
2.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明
a. 本经开区居民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非经开区居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b.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c.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d.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应届生只要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学历证明
a.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b.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 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④ 无犯罪记录证明
a.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b.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港澳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提前通过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相关函件;
⑤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特别提示:《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一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多一张增加项目体检表;填好基本信息,贴好证件照片,照片与网络报名系统所用一致,由认定机构盖好受理章后统一送去医院体检中心)。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3楼3201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知或拨打电话0797-8375125咨询。
(六)其他事项
1. 应届生后期(9月1日后才能领取证书,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如需开具招聘时的教师资格证证明请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797-8375125。
2. 如发现自己申报确认点错误,可进入系统自己先行修改,如自己无法修改,可打咨询电话先行登记,3个工作日内作出修改。
3.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体检不到位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文中所含附件请访问原文链接查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041/n79/n105/c201038/content.html热点推荐:各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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