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0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0年6月28日8:00—7月10日17:00
2.网报对象:户籍(或居住地)在龙南县的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
3.申请人在我县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4.选择“邮寄证件”(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并填写2个以上联系方式,确保快递能及时准确联系,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17日(上班时间)。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上班时间);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上班时间);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7日(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龙南县城龙翔大道龙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龙南县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本或居住证;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3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在体检表“相片”处粘贴牢固,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粘贴照片处粘贴1张相片(不要全部粘贴,以便撕下办理证书用));
(4)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2张体检表,其他人员为1张体检表)。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相关通知)。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龙南县内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
2.持有龙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的港澳台居民;
4.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赣州教育网和赣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赣州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3559230。
原文链接:http://www.jxln.gov.cn/lnzfw/c100015/202006/41e267a2612749838aa3dc31c1c0889d.shtml热点推荐:各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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