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的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乐昌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乐昌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由韶关市教育局(或韶关市行服中心)负责。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乐昌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必须在现场审核结束时间之前由个人自行前往乐昌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
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昌市教育局603室进行现场审核(7月10日前完成),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收到领取信息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政策规定、认定范围、程序、条件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我市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中小学校要以张贴通知、会议传达、微信等形式及时将我市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向本校教师宣传,使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了解有关政策,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确保我市每一位中小学教师都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其他
1.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六楼,咨询电话:0751-5569052,联系人:罗老师。
2.韶关市教育局语委办咨询电话:0751-8614698,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梯104室。
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735/sglcjyj/gkmlpt/content/1/1808/post_1808753.html#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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