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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教育局 2020-06-19 11:49:1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上半年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3),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我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7月6日。

2. 体检时间:6月22日-7月10日(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3. 公布现场确认时间和名单:7月10日。

4.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认定流程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link.233.com/28563/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没有学位证书的填“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需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 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博罗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

2. 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7月10日博罗县教育局官网(http://link.233.com/22597/xjyj/index.html)公布的为准。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教育局1楼服务大厅。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58号。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要求,还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工作实习证明(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和通讯地址及加盖单位的公章)的原件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者则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时间:6月22日至7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22597/jyj/)。

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有关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申请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实施人员限流。

1、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我局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现场确认当天在入口处出示“粤康码”并测量体温登记后上交。体温不合格、粤康码非绿码、无健康申报表及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证件审核区。

3、在现场确认区域内,申请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室内室外都须间隔一米排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确认工作安全有序。

(二)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原标题:博罗县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631/zjxwjyj/gkmlpt/content/1/1116/post_1116622.html#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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