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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雁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0-06-19 14:5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开始,雁塔区教育局认定雁塔区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雁塔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雁塔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须在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及2020年驻西安市在雁塔辖区内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雁塔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雁塔区居住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提醒: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受疫情的影响,各高校的复学情况各不相同,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户籍在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和持有以上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区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条件

1.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7月6日(早8:00-晚5: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

3.网报入口选择: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认定机构选择: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5.网报时确认点选择: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1)户籍在雁塔区和持有雁塔区居住证的申请人员: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1雁塔区幼儿园确认点;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2雁塔区小学确认点;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3雁塔区初中确认点;

(2)户籍在曲江新区和持有曲江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的申请人员:选择“4曲江新区确认点”;

(3)户籍在航天基地和持有航天基地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的申请人员:选择“5航天基地确认点”;

(4)户籍在浐灞生态区和持有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的申请人员:选择“6浐灞生态区确认点”;

(5)户籍在高新区和持有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的申请人员:选择“7高新区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建议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我区体检安排将通过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ink.233.com/12473/)发布,详见《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相关安排见现场确认公告。现场确认公告将于网报结束后10日左右发布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ink.233.com/12473/)。请及时关注,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3.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以上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且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

③雁塔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雁塔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link.233.com/12515)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link.233.com/26235/)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ink.233.com/12473/)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拔打雁塔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话:85381628咨询。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原标题: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2473/xwzx/tzgg/5eeb1d48f99d6503006e21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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