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号)要求和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就针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开展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23日8:00—18:00
资料确认时间:6月29日—7月2日
体检时间:7月3日—7月7日
发证时间:7月22日—7月23日
三、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3)“学历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4)“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5)“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申请人在乌海市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乌海市教育体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相关证明材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交由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集中进行资料确认。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普通话等级证明。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3.照片。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医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领取,无需自取。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用户手册(申请人)
一、登录界面简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
1.申请人账号注册、忘记密码
1.1账号注册
申请人在初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页面中按钮,将出现注册界面:
(a)请先点击页面下方按钮,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用户账号注册协议”,并点击按钮,后点击按钮本页面。
(b)账号注册,请选择符合自己身份的证件类型(持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证件类型须选择“身份证”),正确填写所选择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
(c)请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设置要求为8位以上,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合(特殊字符请从@、#、¥、%、&、*中选择),并再次输入登录密码以确认。
(d)请设置个人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
(e)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用于找回密码及身份验证。
(f)请拖动滑块补全拼图,右侧出现即为拼图成功。
(g)请点击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在填写在信息框中。
(h)请在中的选框中勾选,点击下方的按钮,完成账号注册。
(i)账号注册完成,请点击登录页面。
请注意: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1.2忘记密码
如果遇到忘记密码的情况,申请人可点击登录页面中的按钮,进入密码重置界面:
解决密码遗忘途径如下:
1:自助重置密码:选择本人持有证件的证件类型,正确输入与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拖动滑块补全拼图, 点击“下一步”, 您可以看到两种密码重置方式(a)邮件重置密码(b)短信验证重置密码,通过选择不同的密码重置方式来完成密码重置。
通过邮件重置密码:您将在注册邮箱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地址进行密码重置。(如果注册时邮箱填写错误,请认定机构(申请人所属教育局)协助将邮箱改成正确的, 然后再按照自助重置密码的方式操作。)通过短信验证重置密码。
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
在登录页面,申请人正确填写自己注册的账号和密码,拖动滑块补全拼图,点击按钮完成登录。登录成功,您将看到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弹窗界面,请您补齐弹出窗口中所空缺的信息以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点击按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后,您将看到业务平台界面,如下:
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导航栏、个人中心、业务办理记录及教师资格三大业务模块: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书补发换发。在业务办理前,请在在导航栏中,点击按钮,进入个人信息中心进行本人信息的进一步完善,界面如下:
在此页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a)个人身份信息
此模块下您按照页面提示,可以修改个人身份信息、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码。
(b)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如果您是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此处将呈现您的考试合格信息。
(c)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按钮,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普通话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d)学位证书信息
根据您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补齐本页面上所空缺的信息。
(e)学历学籍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按钮,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境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核验类型进行操作。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学历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请自行添加学籍信息,如果添加信息错误,请在点击按钮删除。
(f)教师资格证信息
如果您已经有认定过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目录下将有该证书的认定信息。
3.业务办理
3.1教师资格认定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阅读完毕后,请点击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点击按钮,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勾选框点击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a)首先请选择以何种身份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以国考合格身份参与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以非国考身份参与认定则不用选择。
(b)其次选择本人名下普通话证书信息参与本次认定。
(c)如果您是非应届毕业生,请在处,选择否,并勾选相应的学历和学籍信息。
如果您是应届毕业生,请在处,选择是,点击按钮,同步本人的学籍信息。
如果同步未获取到学籍信息,请点击按钮,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点击按钮,上传信息。
如果上传信息有误,需要到导航栏中,点击按钮,再点击按钮,可以在此页面中,点击按钮进行删除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过程中新增学籍信息。
(d)点击按钮,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点击按钮,看到填写认定信息。
(e)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f)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点击左侧“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
(g)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如果采取邮寄方式,请填写收件人信息。
(h)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i)完成后点击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按钮,看到提交信息页面。
(j)在提交信息页面,如选择的是不同意,点击按钮,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选择同意,点击按钮,您将完成本次报名。
3.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务模块,首先点击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阅读完毕后,请点击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务模块,点击按钮,您将进入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协议页面。
(a)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勾选框,完成后,点击按钮,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
(b)在填写注册信息页面,请您选择参与本次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依次选择本人普通话证书信息、最高学历信息、最高学位信息、最高学历专业类别、开始参加工作时间、学校性质、任教学校所在地、现任教聘用日期、教师职务、岗位性质、政治面貌及依次填写现任教学校、通讯地址和通讯邮编,完成后,点击按钮,进入选择注册机构页面。
(c)在选择注册机构页面,依次选择省信息、市信息、现任教学段、现任教学科、注册机构和确认点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后,点击按钮,进入确认申报信息页面。
(d)在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按钮,看到提交信息页面。
(e)在提交信息页面,如选择的是不同意,点击按钮,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选择同意,点击按钮,您将完成本次报名。
原标题:关于针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开展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6Bl581l50XXGhtW0fdSD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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