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精神,现就我旗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网报时间:6月18日——7月1日,现场确认时间:6月29日——7月1日。
2.普通话要求: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科目二级乙等。
3.注意事项:现场确认携带户口证、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心理成绩单、毕业生成绩登记表、1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杭锦后旗教育局人事股现场验证,验证符合条件者到杭锦后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非师范类毕业生需要面试,面试讲8分钟微型课,现场抽签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7月12日上午8:00,地点:杭锦后旗实验小学。
4.其他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和2请访问原文链接查看。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杭锦后旗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原标题:关于杭锦后旗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9557/zwgk/tzgg/202006/t20200619_321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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