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户籍在固镇县或持有有效固镇县居住证的人员;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及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三)固镇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固镇县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固镇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固镇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固镇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固镇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link.233.com/17644)。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申请认定的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网站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7月24日12:00 ;
认定机构选择“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7月27日至7月31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固镇县投资大厦12楼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联系电话:0552-6013815。
按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体温异常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照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固镇县居住证原件,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https://link.233.com/12515/)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院系盖章无效)。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原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已同步更新有效期限。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体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拟定于8月1日-8月2日,具体事宜现场确认后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申请认定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统一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表由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377/gzdt/tzgg/80839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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